- 品牌/商標:賽特蓄電池
- 企業類型:貿易商
- 新舊程度:全新
- 原產地:泉州
- 電池電壓:12V
| 容量范圍:7-250AH |
| 電壓等級:6V、12V |
| 自放電小:≤2%(每月) |
| 設計壽命:設計浮充使用壽命15年(25℃) |
| 循環壽命:在標準使用條件下,25%DOD循環2400次以上 |
| 充電接受能力高,節時節能 |
| 密封反映效率:≥98% |
| 擱置壽命:充足電后,在25℃環境下靜置存放2年,電池剩余容量能在50%以上, |
| 充電后,電池容量可以恢復到額定容量的100% |
| 抗深放電性能好:100%放電后,四周后再充電可恢復原容量 |
蓄電池的聯接 ● 容量不同、性能不同、生產廠家不同的蓄電池不可連接在一起使用。● 實際容量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串聯使用。● 實際電壓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并聯使用。● 蓄電池組連接和引出請用合適的導線。● 連接和拆卸時務必切斷電源,否則會觸電甚至爆炸的危險。● 正負極不得接反或短路,否則會使蓄電池嚴重受損,甚至發生爆炸。● 連接部件應鎖緊,防止產生火花;若接觸面被氧化,可用蘇打水清洗。● 新安裝的蓄電池組在使用前應進行72小時浮充充電使蓄電池組內部電量均衡,方可進行測試或使用。
蓄電池小知識:
電池的自放電與儲存溫度有著密切的關系
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,不可將電池在放電后長期擱置;不需要用的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后應進行重復補充電,直至容量恢復到儲存前的水平。
當容量僅為或低于額定容量的40%時(開路電壓25℃時低于6.3V/12.63V),應用均衡充電以使容量恢復。
常溫下應三個月對電池進行補充電,(補充方法請參見表3)低溫下電池可儲存更長的時間,例如電池儲存于15℃,無潮濕,干凈及無陽光照射的地方,在進行必要的補充電前,可保持12個月以上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