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型煤的質量要求、采樣、制樣以及檢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判定規則、包裝、標志、運輸與儲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蘭炭末為原料,和以煙煤末為原料經低溫干餾后,再加工成型的工業(包括燃料造氣、合成氨造氣和工業窯爐)與民用型煤。
2、引用標準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3、定義
3.1、型煤
煙煤末經干餾提取煤氣和焦油后,或下腳料(蘭炭末),經粉碎后在其中加入適量具有功效的粘結劑和添加劑,用機械方法制成的具有形狀和強度,并具有無煙、抑塵以及固硫作用的煤制品稱為型煤。
本試驗機滿足MT/T 748-1997工業型煤冷壓強度測試方法,MT/T749工業型煤浸水強度和浸水復干強度試驗方法。
功能與特點:
1、采用高、全數字調速系統及精密減速機,驅動精密絲杠副進行試驗,實現試驗速度的大范圍調節,試驗過程噪音低、運行平穩。
3、觸摸鍵操作方式,液晶顯示器實時顯示。顯示界面可顯示試驗方法選擇界面、試驗參數選擇界面、試驗操作及結果顯示界面和曲線顯示界面,方便快捷。
4、可實現試樣裝夾時橫梁快慢升降調整,具有過流、過壓、過載等保護裝置。
5、選配微機接口,可外接微機實現試驗過程的控制及數據的存儲、打印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