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儲備容量高。
2.充放電無酸霧。
3.充電接受能力強,可大電流充電(0.8C-1C)。
4.可大電流放電,8秒內30C放電電流,電流不損傷。
5.可深度放電,可多次盡放電,電池不會損害。
6.適溫性強,可在-50~60℃溫度下使用。
7.自放電小,免維護,全充電后,常溫存放一年仍可正常使用。
8.使用壽命長,為鉛酸電池的一倍。
9.綠色無污染,報廢后材料可再生回收,電解質無污染。
10.震性能好,能在各種惡劣的環境下使用。
11.不受空間限制,使用時可任意方位放置。
12.使用簡易
13.由于單體電池的內阻、容量、浮充電壓一致性好,因此無需均衡充電。
電池使用注意事項:
?蓄電池荷電出廠,不得試圖拆卸蓄電池以避免發生危險,如不慎使蓄電池殼體破損而接觸到酸液,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,要時,請立即就醫。
?不能將蓄電池放置于密封環境使用,否則會有的危險。
?不能使用溶劑清潔蓄電池,否則會損傷殼體。
?多只蓄電池串聯可獲得高電壓,安裝時應該使用緣工具,點擊。
?安裝時應擰緊螺母,以充放電時產生火花甚至。
德國陽光蓄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后,繼續放電稱為過放電。過放電會嚴重損害蓄電池,對蓄電池的電氣性能及循環壽命為不利。
松下蓄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時內阻較大,電解液濃度稀薄是板孔內及表面幾乎處于中性,過放電時內阻有發熱傾向,體積膨脹,放電電流較大時,明顯發熱 ( 甚至出現發熱變形 ) ,這時鉛濃度大,存在枝晶體短路的可能性,況且此時鉛會結晶成較大顆粒,即形成不可逆鹽化,將進一步內阻,充電恢復能力很差,甚至無法。
德國陽光蓄電池使用時應過放電,采取 “ 欠壓保護 ” 是很的措施。另外,由于電動車 “ 欠壓保護 ” 是由控制器控制的,但控制器以外的其他一些設備如電壓表、指示燈等耗電電器是由蓄電池直接供電的,其電源的供給一般不受控制器控制,電動車鎖 一旦合上就開始用電。雖然電流小,但若長時間放電 (1-2 周 ) 就會出現過放電。因此,不得長時間開啟,不用時應立即關掉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