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品牌/商標:新鄉
- 企業類型:制造商
- 新舊程度:全新
- 原產地:新鄉
按照管道儀表閥門圖紙進行安裝,給水泵固定在適當的位置,并應澆注好基礎,接通電源后試運行。
1.安全閥:
安全閥應在鍋爐水壓試驗完成后安裝,應在初次升火時進行安全閥工作壓力的調整。
按照國家勞動總局“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”143條表7-2規定的壓力進行調整。
①安全閥調整辦法:
拆去開口銷,除去頂蓋,擰松六角鎖緊螺母,然后擰動調節螺桿,使彈簧放松或擰緊,來達到安全閥要求的排汽壓力。調整后擰緊鎖緊螺母,再將其余零件裝妥。
②該鍋爐布置了兩只安全閥,安全閥的整定壓力此型號鍋爐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分別為1.3MPa和1.325MPa。
當安全閥達到規定的整定壓力后應進行鉛封,除非安全閥進行校驗時,其它任何時候不允許私自拆卸鉛封。
③在調整安全閥時,鍋筒內之水位應較平常水位略低,并預備在安全閥開啟后能隨時進水。
④切勿敲擊安全閥上的任何部分,開啟安全閥只能用閥上的控制桿。
⑤在安全閥未調整前鍋爐禁止使用。
應經常注意安全閥的作用是否正常。因水蒸汽的作用,為了防止安全閥的閥盤和閥座粘住,應定期作排氣實驗,每隔2-4星期應做,以校驗安全閥的啟閉作用。安全閥宜在水壓試驗后安裝。安全閥應接裝排汽管,將汽導向鍋爐房安全處。安全閥應鉛直安裝。導向管上不允許安裝閥門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