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掖索潤森蓄電池SAL12-100【批發】、價格
1、蓄電池所用電解液密度應在1.260-1.280之間,氣溫高的季節,可 取下限密度值,氣溫低的季節取上限值。
2、放電后的蓄電池應及時補充電,不得擱置12小時以上。
3、串聯充電的蓄電池應為同型號,相互間放電程度相差不得過15%。
4、在普通充電時,當充入電量約為上次實放電量的1.4倍時,需進行電解液密度及液面高度的調整,調整后繼續充電半小時,以使電解液均勻。對于非干荷電電池的初充電,充入電量應為該電池額定容量的1.5-3倍。如6-Q-60電池的初充電量應為90Ah-180Ah之間。
5、在初充電及普通充電中如果電壓低、電壓表移動其緩慢,應及時檢查是否存在故障。
6、充電過程中電池溫度不宜過高,過高時應采取措施進行降溫。
7、蓄電池在使用中要注意放電程度,禁止過放電,一般情況下放電量不得過額定容量的50%,對其放電程度的判定可由電解液密度來確定,電解液密度每降低1%,容量減少6%。8、應經常檢查電解液的液面高度和密度,并給予調整;由于水份蒸發液面降低的須加蒸餾水調整;由于電解液濺出而降低的,可注入與電解液密度相同的溶液;在一般情況下仍可用蒸餾水調整。
9、蓄電池要保持清潔,經常清洗排氣栓透氣孔,用干布擦去灰塵和臟物,并每隔30-35天用沾有約10%的或蘇打水的抹布清理電池表面,再用清水沖洗,后再用潔凈的干布擦干。
10、禁止用電池短路的方法來檢測蓄電池的帶電情況,以發生造成人員傷亡。
11、充電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,嚴禁在充電室內吸煙或進行明火作業。
12、蓄電池內掉入鐵、銅等雜質。
13、對于用一段時間后,容量不佳的電池、過放電的電池、經常充電不足的電池,要進行均衡充電處理(充電電流應為普通充電電流的1/4)以平衡改進蓄電池的性能。
14、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,不能全充全放的,每三個月要進行20小時率檢查放電,以板鹽化,蓄電池的容量。
15、封口劑開裂的應及時,以電解液溢出,腐蝕損壞件及車輛等運輸設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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