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質期限及售后服務
江北天能電池廠電池質保期限以12AH為例:產品自甲方生產完成之日起,在15個月內正常使用,若發生因制造原因而產生的質量問題或以5A放電至10.5V止,放電時間低于72分鐘者,在出廠8個月內的電池應更換新電池,出廠12個月內的電池更換維護電池或備用電池。維護電池打印日期仍按原日期打印,但容量須≥85分鐘。
型號 | 只數 | 電機功率 | 質量期(月) |
12AH(14AH) | 3 | 200~250w | 15(8個月內換新) |
12AH(14AH) | 4 | 300~350w | 15(8個月內換新) |
20AH | 4 | 300~350w | 15(8個月內換新) |
28AH | 4 | 350~500w | 15(8個月內換新) |
32AH | 4 | 350~500w | 15(8個月內換新) |
以48V為例
12AH 0.5A放電,均放電時間為140分鐘左右,單只尺寸150*98*94
14AH 0.5A放電,均放電時間為150分鐘左右,單只尺寸150*98*96
20AH 10A放電,均放電時間為125分鐘左右,單只尺寸180*168*75
28AH 10A放電,均放電時間為125分鐘左右,單只尺寸180*168*75
32AH 10A放電,均放電時間為125分鐘左右,單只尺寸180*168*75
若不屬電池本身質量問題且能夠維護的電池,應維護合格后返還退貨方。如產品發生質量問題,在接到乙方或用戶的投訴,須在24小時內根據反映的情況,予以答復并及時處理。




